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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群 | 晚清科举改革滞后的教训与启示


原文题为《晚清科举改革滞后的原因与教训》,刊于《苏州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5年第1期第1-10页。本文为部分摘编。如有媒体或其他机构转载,请注明文章出处。


作者简介:张亚群,厦门大学考试研究中心副主任,教育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高等教育历史与理论研究。


历史教训

考试是社会文明和学校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需要不断变革。科举作为大规模选拔性考试制度,历史上曾发挥重大的积极作用。晚清时期,在西方列强的军事侵略和文化教育渗透中,这一古老的人才选拔制度受到近代科学技术革命的严峻挑战与激烈冲击。由于清朝统治者因循守旧、腐败无能,数十年间,被动应付,从洋务运动到戊戌变法,一次又一次坐失科举改革的良机,对教育变革和现代化进程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留下深刻的历史教训。

其一,就结果而言,科举改革迟缓延误了中国教育现代化的进程。

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变革与日本相似,均属“后发突变模式”,但改革进程与结果却呈现巨大差异。尽管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起步时间仅晚于日本7年,其发展却极为缓慢。日本1890年基本完成高等教育近代化,由此迅速跻身西方资本主义强国。中国迟至1912年才初步奠定近代高等教育基础,并且未能摆脱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形态。形成这种教育差异的原因,包括国内经济、政治、文化、传统教育、改革主导者和外国势力影响诸多方面,其中科举制度改革缓慢是一关键因素。

在晚清教育现代化起步的关键阶段,由于科举改革未能同步实行,不仅束缚了近代高等教育的发展,阻碍新式教育体系的建立,而且极大地削弱了新式专门人才的作用,贻误留学教育的发展机遇。

其二,从科举改革政策导向来看,决策者将学校育才等同于科举选士,混淆了教育与考试的目的与功能,对新式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产生严重误导。

科举制度寓高等教育考试于选官考试之中,其目的、功能与近代学校教育存在明显差异。张之洞等人虽然意识到“学校之成期有定,必累年而后成材;科举之诡弊相仍,可侥幸而期获售”,因而要求废科举以兴学校,但在指导思想和改革举措上却存在误区。这些决策者把新的学校教育制度当作科举考试的替代物,学堂奖励科名考试办法与科举考试在程序上并无二致,“学堂”与科举考试仅仅一词之异而已。把学校教育等同于选官制度,合学校育人、选官功能于一体,实际上仍然延续了科举时代的教育培养目标,为害至深。

民国建立后,虽废除奖励科名出身制度,但学校育人目标仍受读书做官思想的冲击。梁启超曾批评:“其误国最甚者莫如奖励出身之制。以官职为学生受学之报酬,遂使学生以得官为求学之目的,以求学为得官之手段。……故中国兴学十余年,不仅学问不发达,而通国学生且不知学问为何物。”因此,他提出:“望诸君以学问为目的,不当以学问为手段。盖大学为研究学问之地,学问为神圣之事业。”这一教育改革目标在蔡元培主政北京大学后,在一定程度上才得以实现。

其三,在改革策略与方式上,科举改革由渐进改革转为“突变”,虽然促进了新式教育的发展,但也留下了诸多“后遗症”。

在科举改革的策略选择上,清政府一直处于被动地位。中法战争失败后,开始增设算学科;甲午战败后,提出增设经济特科,废除八股文、改试策论,直至八国联军侵占北京后,1902年才恢复实施;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后,清朝统治危机加深,随即将原定的“十年递减举额”渐进改革方案,改为立即废止科举。短短的三年内,科举改革仓促走完此前数十年徘徊不前的历程,由此引发社会、政治、教育、文化的剧变与震荡。

从教育与政治变革来看,科举考试的改革与废止具有历史必然性。它适应了现代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革命的要求,促进了新式人才的培养与选拔,奠定20世纪中国教育发展的基本制度。另一方面,我们也能清晰地看到,废科举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官员选拔失序,社会动荡不已,乡村教育与文化衰退,民众识字率下降,城乡教育差距扩大,社会整合力大为削弱。这些都是科举考试“突变式”改革产生的严重“后遗症”。


当下启示

由于古今大规模选拔性考试制度具有某些共性特征,考试变革与发展具有内在规律性,因此,透过晚清科举改革进程及其教训的分析,可为当今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变革与完善提供有益启示。


第一,高考变革需遵循选拔性考试发展的一般规律,主动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改革考试的内容与形式。

清末科举改革之所以走入死胡同,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考试内容和形式没有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及时变革,积重难返。它表明,大规模选拔性考试的内容和形式必须随着社会和教育的发展而变革,这是考试发展的一般规律。“只有顺应这一规律,才能保持考试制度的活力;反之,则导致考试制度僵化,阻碍教育和社会的发展。”

当今时代,知识更新加快,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对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更高;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也推动考试招生方式方法的变革。吸取科举考试教训,我们需主动遵循和充分利用考试发展的一般规律,探究新问题新要求,积极推动选拔性考试内容、形式与方法的改革,使之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及高等教育大众化、国际化发展的需要。

第二,考试改革应依据循序渐进的原则,兴利除弊,发挥正确的教育与社会导向功能。

在晚清社会历史背景下,科举改革滞后误国误民,危害至深。受其影响,废科举后很长时期,社会大众对科举的评价多是负面的。经过一个世纪的社会变革与教育发展,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反思晚清科举改革历程,我们应全面认识与客观评价科举制的利弊得失,为当今人才选拔制度改革提供正确的价值导向。

考试制度变革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耀基先生剖析近代中国知识分子存在民族的“优越情结”与“自卑情结”两种不健全的心态,阻碍了中国现代化的发展。他认为 :“中国的现代化,基本上是中国传统的新陈代谢,是中国传统在合理的保守下的更新。中国的现代化工作决不能建立在虚无上,而必须建立在一个被批判过的传统上,现代与传统之间根本无一楚河汉界,传统与现代实是一‘连续体’,是不应、也不能完全铲除传统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现代化改革也应如此。高考改革既要适应教育与社会发展要求,也要总结、汲取既往的经验教训,走渐进改革之路,在继承中创新和发展。那种动辄以批判传统考试制度为幌子,全盘否定现行高考制度,不仅在理论上难以成立,在实践中也是有害的。

第三,高考改革需要整体推进,配套改革,才能发挥积极效应。

大规模选拔性考试改革受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多种因素制约,需要整体推进,协调发展。晚清科举改革由于缺少主动性和整体改革,贻误了教育发展良机。如论者所言:“倘若当初中国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府能直接从现有的教育入手,或者有急剧变化市场的间接推动,是完全有可能对中国传统教育为现代化所奠定的基础设施加以利用的,并逐步消除其冗杂累赘。但是问题太大,不易掌握,以至变革的过程姗姗来迟了好几十年。”

这就启示我们,高考改革需要进行“顶层设计”和配套改革,协调考试与教育教学、考试与社会等多重关系,促进人才的选拔与培养。为此,教育理论研究者和管理者需积极探索考试发展规律,深入调查教育实际,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和完善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方案,制定相应的教育和社会保障措施,整体推进,以实现考试与教育、社会的协调发展。

在废科举110周年之际,反思晚清科举改革滞后的历史教训,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它不仅警示后人,常怀教育忧患意识,重视各种人才选拔制度建设,也激发我们深入探究考试的性质、内容、形式、功能及制约因素等理论问题,认识选拔性考试发展的一般规律,借以指导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实践,少走弯路,免走错路,真正促进教育和社会的发展。

(配图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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